为人性癖耽佳句

[佳昱户晓]/玫瑰录

[友人玫瑰录]番外,独立文本。

作者的话:这才是现实模样。


“友人玫瑰露,是友人送的干枯玫瑰上的一滴露水;是友人送的玫瑰枯萎的那天叶片上的露水。”


蔡程昱对鲜花没有什么特别的喜爱之情,但本着纪念意义与环保精神,每次演出完,他会从满满当当的化妆间里挑出一束他觉得最好看的带回家,拆开,自然风干,插进专门的大瓶子。

发觉花束的体积过于庞大以后,他就只留花,去掉叶,甚至有时候只留下最好的一枝干花插瓶。他将这些干枯封存的记忆关在储物室内,是留存的一种方式,也是一种搁置。

他不太管这些东西,直到有一年,临时新找的保洁阿姨自作主张误入了那间小房间。她忧心忡忡地捧着个花瓶对他说,先生,有的花已经发霉了,看上去样子也蛮久了,你看,是不是处理掉。

蔡程昱闻言怔愣了一下,看到暗红泛黄的花瓣和彻底失色的茎杆上白色的斑痕,皱了皱眉头,好像确实没有再留着的必要。丢掉吧,麻烦了。

他有些懊恼于自己的不仔细。想想那花,又觉得眼熟。

他于是突然地想起来多年前用这束玫瑰花作临别礼物的男人。

马佳在那之前从来没送他过花。

他也从没想过有人会在鲜切花里搭一枝颜色相近、但实际已经风干的多头玫瑰。

他无奈地蹙眉,怎么会有人第一次讲浪漫就是用如此蹩脚而怪异的方式呢。而且是用来告别的。

像是补偿,有点轻率,但用了心。

他记得那天的花特别经不起保存,好像整一束花的花瓣都是干燥的,只有磕碰后自然沁出的水色才宣告了它们依旧拥有着的生命。哦,那束花根本没有做保水,他搂着它们回到家里的时候,甚至没有做任何的干燥工作——飞机上暖气开得很足,回程有段步行,寒风凛冽,回家时所有花都垂头。

他有点明白了,也许是为了掩盖那枝干枯的玫瑰。发霉的原因一定是那干花在哪里沾上了水。

其实根本不用质疑,就算去问当时送完人慢慢走回车里的马佳,他也一定会拒绝承认自己脸上有哭泣过的痕迹。

送别的那天,他不过是在车里静坐了十分钟,然后起身、锁车,走出停车场,拦了辆出租车。

车开得很慢,近机场的路总是很堵,夜幕一上,星星点点全是红光白光。

马佳没有仰起头,只是拧着眉头缩在后排。

毕竟是中年人了,眼角生出了鱼尾纹。那褶皱里有光——毕竟上了岁数,眼睛迎风也会涩的。

暗暗的,淡淡的。

像遗憾。

他在车里坐了半个小时,高峰终于过去,司机一脚油门踩出去老远,他眨了眨眼睛,让司机掉头回去。他什么都没有再说,付了过于丰厚的车费。

回到机场,他循原路找到他的黑色保时捷。

发动车子,起初开得很慢,过了几息的时间,才使那亮亮的车灯终于消失在那如水的夜色里。

也没什么好猜测,如果一定要往罗曼蒂克里想,那蔡程昱就不切合实际地明白一下,那是马佳迟钝的、释怀的、汹涌的爱意。

原来那时醒悟的人不止他自己。

蔡程昱要有点心疼起很多年前的马佳了。

同时,他对现在的自己也萌生欣慰。

阿姨走了,家里又静下来了。他听见垃圾车聒噪劣质的音响,他拉开玻璃移门,走上阳台。

动身的时候,从置物架上拿出粉丝送的香水,他依稀记得是什么花香调的,也许是玫瑰,也许已过了保质期。

没关系,他压了满满一泵。

他想对自己说点祝词,但实在不善言语。

他稍稍用力地想了想,对着气味迷醉的夜晚轻轻说道,

“敬——玫瑰花儿。”

那儿化音卷得有些用力,舌头甚至碰到上颌。

仿佛想起一道旧年的伤疤,明知早就痊愈,但还是轻轻舔了一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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